传奇小说 其他类型 高志远高思文的小说七零宠婚,嫁给第一硬汉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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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飞

    男女主角分别是高志远高思文的其他类型小说《高志远高思文的小说七零宠婚,嫁给第一硬汉免费阅读》,由网络作家“紫云飞”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杜红英很后悔的,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看男人的杀伤力。特别是一个懵瓜开窍了,受罪的就是自己。“红英,媳妇儿......”嘿嘿嘿,他终于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当媳妇儿了!高志远简直想仰天大笑,老天爷对他真好。回来探亲远远的就看到了那个即将成为大嫂的姑娘,心里五味杂陈,突然看到她掉进了河里,高志远百米冲刺跟着跳了下去,前面二十米处就有一个大漩涡,大牯牛下去都能被冲走,如果......高志远不敢想后果,拼了命的游过去,千钧一发之际将人抓住,再奋力的往回游。游上岸发现她已经没了呼吸,那种恐慌无人能懂。“别慌,一定要救她,一定要......”当他大嫂就算了,至少能看得到;若是她没了,自己都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了......高志远在部队是学过急救措施...

章节试读

杜红英很后悔的,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看男人的杀伤力。
特别是一个懵瓜开窍了,受罪的就是自己。
“红英,媳妇儿......”
嘿嘿嘿,他终于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当媳妇儿了!
高志远简直想仰天大笑,老天爷对他真好。
回来探亲远远的就看到了那个即将成为大嫂的姑娘,心里五味杂陈,突然看到她掉进了河里,高志远百米冲刺跟着跳了下去,前面二十米处就有一个大漩涡,大牯牛下去都能被冲走,如果......高志远不敢想后果,拼了命的游过去,千钧一发之际将人抓住,再奋力的往回游。
游上岸发现她已经没了呼吸,那种恐慌无人能懂。
“别慌,一定要救她,一定要......”
当他大嫂就算了,至少能看得到;若是她没了,自己都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了......
高志远在部队是学过急救措施的,按压人工呼吸......用尽一切办法将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看到她醒过来了,高志远一屁股瘫在地上直接脱了力。
杜红英被闻讯赶来的杜天全夫妻背回去了,高家却闹翻了天。
怎么也没料到,要当新郎官的高思文拒绝娶他,理由就是自己和她不清不楚了。
高志远很愤怒,自己倒是无所谓,但是不能侮辱杜红英。
高思文打死不娶,爹让自己娶的时候,高志远内心狂喜。
真是没想到老天爷是这样安排的。
“媳妇儿,你是我媳妇儿了......”
“你怎么像个二傻子一样?”杜红英浑身软绵绵的,抱着她的人还在傻笑。
“二傻子好啊,傻人有傻福。”高志远可稀罕了:“媳妇儿,你真好。”
杜红英脸像火烧,她能说你真棒吗?
上辈子哭着闹着一定要嫁给高思文,新婚之夜他是真的喝得烂醉,一晚上吐了三次,床上地上连她衣服上全是,那个洞房花烛夜她也累瘫了。
高志远给她的新婚之夜体验感完全不一样。
钻进高志远的怀里,想着高思文的性子很阴,心里不太得劲儿。
“你说能带我随军是真的吗?”
“嗯,我回去就打报告申请打结婚证,然后就申请随军。”
杜红英......原来他们赶了一个时髦:先上船后补票。
也幸好这是偏远的农村,在这些地方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没有补票呢,反正双方亲戚朋友做个见证,有了仪式就是结婚。
“要多久?”
“不久,大约是三五个月,或许,半年左右。”
主要还是要看家属院那边的房子有没有多的空出来:“不过,媳妇儿,随军也很艰苦,和我们这儿比好像还更苦一些,还很缺水,”
“我不怕苦不怕累,只要和你在一起就行。”杜红英轻声道:“你以后发达了会不会不要我了?”
“想啥啊,你是我的媳妇儿,我不要自己也不能不要你。”说着又动情了。
“别,我很累。”再来明天就不用起床了,杜红英自诩体力好,但是和高志远比起来还是差得远:“如果时间久的话,我......可以分家吗?我不想看到他。”
他是谁,杜红英没明说,但是高志远心里明白得很。
“好,分,我走之前,一定将家分了。”媳妇儿要干啥他都支持:“只不过,分家也只能住在家里,就算我们想盖新房子都来不及。”
他只有半个月的探亲假,而且随时可能来任务提前出发。
“我想好了,我可以搬到保管室去住。”
保管室在通安河边不远的晒坝边上,是队上用来堆放晒粮食的工具的地方,就两间屋子,四周都没有房子,很空旷。
“不行,离大房子太远了,我走了你一个人住那边不安全,我不放心。”
“你还怕谁欺负我不成?”杜红英道:“我力气大,谁敢来欺负我打死她。”
“那遇上像我这样的男人呢,你打得过吗?”
“那还不是因为我让着你的。”杜红英听出他话里的意思了:“放心吧,我爸是队长,队上的小伙子好几个是你的兄弟,没人敢欺负到我头上的。”
这倒是事实。
“而且咱们村里也没有那种人。”
一个村里要是有一个手脚不干净的人,小东小西就容易掉;要是有一个不着调的混蛋女人们就得小心。
“而且我是军嫂,谁要敢欺负我,送他去吃枪子儿。”杜红英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对军人是相当崇拜的,对军属也很尊敬,这算是又加了一层的保护层。
“我爹是队长,住保管室给他说一声就好。”
“那也不能占公家的便宜。”高志远道:“我们给租金,你随军之前就租住那里。”
“行,听你的。”
不占公家的便宜,对爹和高志远都有好处,也省得听村里的妇人们嚼舌根。
“那我们明天去保管室看看。”高志远道:“既然决定了,该添置的东西就添置,以免我走了什么都靠你。”
这个男人是个靠谱的。
杜红英满意极了。
上辈子的高思文对家里的什么事儿都不管不问,大大小小的事儿都由着杜红英操持,办好了还好,办不好就是自己的责任。
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就得扔。
这辈子,将那个臭男人扔了,真好!
劳累之后就好睡,等杜红英睡醒的时候发现早已经是大天亮了。
上辈子的她照顾了高思文一宿,眼睛都没合上,听到鸡叫第四遍就去厨房烧火做早饭了。
这辈子进门第一天睡懒觉好像很丢人,不管了,反正她再也不会当那个贤惠忍气吞声的小媳妇了。
“吱”的一声,门开了,高志远端着一个碗进来。
“醒了,快来吃荷包蛋。”
不是泡菜稀饭,是荷包蛋,高家的生活这么好?
“谁煮的?”
“我煮了两个红糖荷包蛋,你昨天晚上辛苦了......”
“尽胡说。”杜红英羞红了脸瞪着她,在高志远看来那是娇媚娇艳,心痒痒的:“快吃,吃了再睡一会儿。”
还睡?
谁家新媳妇睡到日上三竿不出门?传出去不笑话死人!

一九七三六月十五傍晚,通安村的三姑六婆在院坝里乘凉边议论纷纷。
上午高志远当兵回来探亲,顺手在通安河里捞起了一个姑娘,姑娘溺水,他还做了人工呼吸,人救活了麻烦来了:这个姑娘是双胞胎哥哥高思文的未婚妻同村的杜红英。
小叔子不仅抱了大嫂,还亲了很久,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亲的。
这都叫什么事儿?
“你就见不得我好,杜红英是我未婚妻,是你的大嫂,你怎么就......”
高思文红着眼睛瞪着高志远。
“那是在救人。”高志远冷声道:“我只是渡了几口气,没你想得这么龌龊,亏你还是代课老师,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
“放屁,救人用嘴亲。”
“我劝你文明点。”高志远真是懒得和他多言:“我和杜红英清清白白的。”
“呵,青天白日大众广庭之下亲嘴,还清白?”高思文转身道:“爹,娘,退亲,这个女人我不会娶。”
“作孽噢,六月十八就是你们成亲的日子,什么都准备好了,亲戚朋友也通知了,你说不娶就不娶,杜家怎么交差?”
当娘的人真是操碎了心,张桂兰自从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后就将村里同龄的和小几岁的姑娘挨个儿观察了十多年,最后看上了杜红英:丫头虽然黑了点,但是干活麻利,胆大心细,力气大得能抵一个男人。
老二高志远十八岁当兵五年了,她想操心都鞭长莫及。
老大高思文初中毕业当了中心小学的代课老师,长得白净斯文就不是干活的人,定下杜红英,半工半农吃穿不愁。
自打起了这个心思,她就刻意的和陈冬梅走得近,两人好得能穿同一条裤子。
高杜两家打亲家,真正是亲上加亲。
有一个代课老师的未婚夫杜红英自然欢喜得很,做布鞋纳鞋垫甚至还给偷偷了攒了两年的钱买了一斤二两毛线,一心一意要为他织一件毛衣。
“高思文,你不能这样对杜红英,她意外落水已经是不幸了,你还要退亲,让她怎么活?”
高志远忍无可忍,这怎么就是自己的亲哥,好想上手揍人!
“呵呵,怎么,这就心疼上了?你要心疼你娶。”高思文冷声道:“我看你恐怕就是打的这个主意。”
“高思文!”高建成厉声喝道:“你当真不娶?”
因为两家媳妇儿好,高建成和杜天全也成了好兄弟,高家要悔婚,这话他是说不出口。
“不娶,打死都不娶,我不会戴这顶绿帽子。”
“行,你不娶。”高建成一张脸气得通红指着高志远:“他不娶,你娶。”
“他爹?”
张桂兰都懵了。
高志远也不敢相信的看向自己的亲爹。
“高志远,你是不是男人?”
“爹,我是军人。”
不仅仅是男人,还是军人。
“是男人,明天就跟着你娘去杜家,去定下杜红英。”
抱了亲了,那就要负责任。
谁也没注意到,高思文嘴角露出了不可察觉的微笑。
“高思文,我再问一句,你当真不娶杜红英?”高志远冷冷的盯着他:“你不后悔?”
“后悔个屁,我绝对不会娶她。你要娶也挺好的,我会叫她一声弟妹。”
高思文心里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终于甩掉那个女人了。
“行,娘,明天我跟着您去杜家提亲。”
高志远直接进了自己的房间。
“爹,娘,你看见了吧,高志远可没安什么好心,我估计他从水里捞起来看见是杜红英后就是故意亲她的。”高思文还特意不满的说。
“闭嘴。”高建成瞪着他:“你和那个文菊的事儿,你以为老子眼睛是瞎的?”
“哎哟喂,你们扯啥呢?他爹,当真的要让志远娶红英?”
“娶,红英是个好姑娘,可不能让她被人戳脊梁骨。”
被高志远抱了亲了被高思文退亲了,她还能嫁给谁?
只能是高志远。
杜家,陈冬梅看着床上烧得满脸通红的女儿着急上火。
“好好的,怎么就掉水里去了呢?又怎么让高志远救上来了,还让他占了便宜了,这可咋整啊?”
“行了,志远也是为了救红英,别胡说八道的。高思文是老师是有文化的人,通情达理,不会计较这些,要紧的是得赶紧的给她退烧,十八就要出嫁了,可不能病怏怏的嫁过去,不吉利。”杜天全喊二儿子:“红兵,你去请赤脚医生来给你姐打一针。”
“噢,好。”十六岁的杜红兵转身就往赤脚医生家里跑。
很快李医生就背着她的药箱子跟着杜红兵来了。
“发高烧了啊,多少度?”
“不知道呢。”
“那先量一个温度。”李医生拿出水银温度计甩了几下,看了看,叫陈冬梅塞到了杜红英的腋下:“对青霉素过敏不?”
“不知道,啥叫过敏?”
“算了,我还是做一个皮试。”
李医生拿出注射筒轻轻的在杜红英的手腕上注射了一点药液。
看了一下手表,让陈冬梅将体温计拿出来。
“哟,有点高,都三十九度六了。”李医生道:“等一会儿,我再观察观察,对青霉素不过敏就给她打一针,放心,这个药好得很,打了一针就能退烧。”
“多谢李医生,多谢李医生。”
“谢啥呢,红英这姑娘乖得很,怎么就掉水里去了,我听说后都吓得不轻,幸好遇上了高志远将她救了上来。这要是遇上别人啊,就算是捞上来不懂得急救措施这条小命怕也是保不住的......”
李医生一边絮絮叨叨,一边观察杜红英的手腕,不见红肿的迹象。
“不过敏,可以打。”
一针青霉素打了,李医生收了钱让注意点。
“多喝水,如果烧一直没退下去,你们最好送到镇上卫生院去,害怕烧起肺炎,那我就没办法治了。”
“好的,多谢李医生,多谢李医生。”
看着烧得昏迷不醒的大女儿,陈冬梅又开始抹眼泪了。
这一宿都没敢合眼,就守在闺女床边,时不时的摸一下她的额头,下半夜好像没这么烫了。
天亮了,陈冬梅去煮了点稀饭。
“杜大哥,嫂子,在家吗?”
张桂兰有些忐忑不安,她不知道这事儿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相对来说身后的大儿子还淡定很多。
“噢,是桂花啊,快,快进来坐。”陈冬梅看到张桂兰身后的小伙子一愣:“这是志远?和思文两兄弟长得不太一样,这双胞胎也有不一样的哈?几年不见差点认不出来了”
事实上,陈冬梅心里更纳闷:大清早的高志远来干啥?

要成亲了,新郎换成小叔子。
杜天全和陈冬梅都傻眼了。
“这......”
这都叫什么事儿?
果然是遭到了高思文的嫌弃!
陈冬梅眼眶都红了,偷偷的抹了一把泪,求助的眼神看向男人。
“到底是红英嫁人啊,我们不能替他做主。”杜天全又气又恼:“红英愿意我们也没意见,如果红英不愿意,这事儿就算了吧。”
杜天全已经做好了退亲的准备了。
原以为高思文是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新青年,却没料到嫌弃得这么明显,心眼这么小!
他的女儿再不好也不容别人嫌弃的。
更何况这原本就是一个意外,要不是高志远将人捞起来红英说不定就没了。
救人之恩以身相许自古以来就是一段佳话。
但是,红英那妮子对高思文的心思当爹娘的都清楚得很。
突然间换成小叔子,任谁都转不过弯。
红英怕是更艰难。
“那......”
“等红英醒了,我和她谈谈。”高志远淡淡的说:“我先走了。”
“唉,志远,你......”张桂兰连忙跟着儿子跑出去了:“你这样子就行了?”
“娘,您不用管。”
“你个臭小子,自小主意就多得很,你......”张桂兰甚至有一种想法:把红英从水里捞起来的时候是真的还是故意的?
高志远喜欢杜红英?
这个念头闪过,她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杜家,陈冬梅一脸愁容的看向杜天全。
“急什么,红英愿嫁就嫁,不愿意就退亲,她要嫁不出去我养着她,我死了以后让红兵红卫养,我老杜家的闺女岂能让人嫌弃的。”
作为准老丈人杜天全恨不能揍高思文一顿,尼玛,红英的命比所谓的清白还重要吗?
“他不娶还好,娶了嫌弃红英才是大麻烦。高志远长得高高大大的,一看就是个有担当的男子汉,比高思文好,嫁给他也行。”
一个大男人,心眼比针小,红英不嫁他更好!
“话是这样说,可是红英她愿意嫁给高志远吗?”
“爹,娘,我嫁。”
“红英?”
杜红英其实在高志远说他娶的时候就醒过来听到了外间的谈话。
脑子还昏昏沉沉的,昏睡中她做了一场梦,严格说来那不是梦,那是上一辈子的记忆。
上辈子的她嫁给了心上人高思文,一心想要为她生儿育女做一个贤妻良母。
高思文是代课老师,要上课,杜红英就揽下了所有的家务活;伺候公婆,田里劳作,将自己晒得黝黑不说,三大五粗的完全像一个大男人一般还能挑得起一百五六的毛谷子。
结婚三年却没能怀上,杜红英内疚得很,一天高思文抱回来一个三岁多的小男孩,说是一个朋友捡到的流浪儿。
杜红英视这个孩子为亲生,一心一意还想着这个孩子会给她养老。
孩子八岁那年村里的孩子骂他是野娃儿,他不服就上去干架,一群孩子打他一个,血流如柱送到镇卫生院抢救,医生说要输血,高思文立马挽起袖子说输他的。
医生说要验血,他说他们是亲父子一样的血型不用验不用耽搁时间。
杜红英从担心孩子中才回过神来:他们是亲父子?
还没想明白就见高安康的班主任文菊冲了进来问孩子怎么样了?
高思文和文菊一直有绯闻,杜红英为了男人的面子从头到尾都是站在高思文这一边的。
但是,眼前的一幕却深深的刺痛了她的心,原来,班主任对高安康的好都是因为......
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站在一起,杜红英才知道自己从头到尾是一个笑话。
一次高烧让她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很多事儿也就想明白了。
高思文结婚之前和文菊有瓜葛的事儿不是空穴来风,而杜红英之所以会摔下河里,是因为她在洗衣服的身后站着的是文菊。
上辈子也是高志远救了她,也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是她打死不嫁高志远,非高思文不嫁,还闹着要自杀,高思文无奈之下只能按时和她完婚,而婚后......
知道事情真相的杜红英不仅没有离婚,反而患得患失害怕高思文与文菊死灰复燃,将所有的心事都憋在心里面,最后抑郁而死。
文菊不仅睡了她的未婚夫,还要谋她的命!
偏偏,她没有证据。
重活一世,很好!高思文,文菊,有些账该算算了!
“红英,你......”
陈冬梅看着女儿红着脸扶着门框有气无力的站着还说这样的话,真怕她是一时冲动或者没听清楚:“高家来人说将新郎换成当兵的高志远,你要过一辈子的人是高志远,你可想清楚了?”
毕竟,女儿待嫁的人是高思文,做了多少双布鞋多少双绣着鸳鸯的鞋垫,还有那偷偷打的毛衣,当娘的人又岂能不知道呢?
“嗯,娘,嫁高志远,我没意见!”
杜红英斩钉截铁的回答。
上辈子,她抑郁的那些年,高志远是有回乡探亲的,每每看她这个大嫂的眼神都是带着怜悯的。
他给全家大小买衣服首饰,自己这个大嫂也从来没有落下。
说来也讽刺,结婚这么多年,作为男人的高思文甚至没有为她买过一根纱线。
公婆最早的时候对她还好。
见她不能生育后,两老口失去了所有的耐心,张桂兰甚至也指桑骂槐了,说家里的老母鸡不下蛋......
想着过往,杜红英心都在抽疼!
“红英......”
陈冬梅担心得不行,上前摸了摸她的额头又将人扶回床上躺着:“嫁人,还是要嫁一个自己喜欢的才行,过日子少不了磕磕碰碰的;更何况高志远在外面当兵,聚少离多还很危险......”
“娘,让红卫去找高志远来一趟,我有话对他讲。”
嫁一个喜欢的?
你喜欢他,他不喜欢你,卑微到尘埃里,还被算计!
上辈子的痛这辈子她要统统还回去。
她嫁高志远,是报复!
因为她知道之后的高志远发展得很好,当不成你的妻子,就当你的弟妹,在你眼前晃悠,让你看到我比文菊好十倍百倍千倍!
红兵很快就将高志远找来了。
房间门是开着的,陈冬梅站在门外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房里,杜红英和高志远四目相对。
“我娶你,可以吗?”
“我知道这件事会让村里人八卦,娶了你,我尽快回部队打申请,然后想办法带你随军,离这儿远远的,你就什么都不用怕了。你愿意吗?”

“红英,你一向是大度的人。”
呵呵,一向大度,不斤斤计较,所以就任由恶人来踩。
当年知道孩子高安康是高思文和文菊的亲生儿子后,杜红英气傻了。
婆婆张桂兰就是这样劝她的。
你要大度,你自己没有生育,孩子从小就是你带大的,以后他要给你养老的......你要是闹起来了,思远工作闹没了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你闹也没用,思远不也是你男人吗,男人总会犯点这样那样的小错,别揪着不放......
去他娘的大度。
“婶子,您大约记错了吧,我的心眼都很小的,特别是这种事儿更没有通融的余地。”
当她傻啊,高志远都拒绝的事儿,张桂兰来做自己的思想工作,说她同意了去劝说高志远。
“红英......”
“婶子。”真当自己是软柿子,杜红英想着上辈子的憋屈:“婶子,我和高思文订亲,是你们高家上门求亲我爹娘才同意的,订亲两年了,成亲在即我落了水,高志远救了我,高思文就以此为借口不娶了。让高志远娶我,说是为了我名声着想。转头高思文就要娶文菊,婶子,您当我是傻子还是什么?高思文敢发誓说她和文菊是清清白白的吗?”
张桂兰......来之前男人给她说了一点,大约是这小子是真的惦记着那个文知青。
“肯定是清白的,他们是同事,思文也是想着他名声要好一些,毕竟,亲戚朋友和学校的老师都知道他六月十八成亲,突然之间新郎变了人,追问起来对你的名声也是有碍的。”
又是为了她考虑?
“没事儿,名声不当饭吃,再说了,身正不怕影子歪,我是什么样的人,婶子和村里人谁不清楚呢?”杜红英心里气得半死,脸上一点儿也不显:“倒是高思文,为了他名声着想,最好是我成亲半年后再结婚,这样人家才不会说他脚踏两只船,早就和那个文菊看对了眼。”
“这......”
张桂兰还想说什么,但是杜红英就是油盐不进,不改初衷。
“桂兰啊,我看红英说得也没错。”陈冬梅坚定的站在自家闺女这一边,她也听出来了,高思文是真的花心,要不然三天时间就能找到替代品:“若是不这样办,我看红英也就不用嫁了,让你家高思文娶那个文菊吧,你们家也算是办喜事了。”
高思文这个狗东西,是想将红英的脸按在地上踩呢。
前脚不娶她,后腿却娶那个文菊。
难怪红卫说在学校看到高大哥和文老师头都碰到头了,还让大姐注意一下高大哥别变心了。
说这话被红英弹了一下脑门,说他人小鬼大瞎说话。
现在想来,无风不起浪啊。
“嫂子,哪能啊,咱们两家打亲家,这可是一直说好的事儿。行行行,就办志远和红英的亲事,不能变不能变。”
杜红英是她看好的儿媳妇,不管嫁老大还是嫁老二,肥水到底没流外人田。
至于那个文菊,早娶晚娶早晚要娶,不急。
高思文一听亲娘没谈下来脸都急红了。
“爹,娘......”
“闭嘴!”高建成冷声道:“老子警告你,你别得寸进尺。十八志远结婚,你就算要娶那个文菊,也得等明年才行。”
“爹......”
“滚!”
六月十七,杜家院子里开始热闹起来了。
嫁女儿的酒席是第二天凌晨。
但是亲戚们都远,要提前一天来吃喜酒的。
同村要好的添妆的人也会来。
“红英,红英。”同村的李红梅和她要好,带着一幅自己绣的鸳鸯戏水的枕巾进了房间:“真没想到,你要嫁的人居然变成了高志远。”
“呵呵,我也没想到。”
上辈子就没想到还能抓住这样的机会。
“要我说,高志远比高思文还帅气,这个男人你换强了。”
“噗”杜红英一下就笑了,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红梅说的话杜红英是赞同的。
“之前我就给你说过,高思文和山川村那个文知青走得近,你还不信,你猜我刚才过来的路上在竹林里看到了什么?”
天还没黑透呢,她看到了什么?
少儿不宜的?
“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文知青在哭,高思文在给他擦眼泪,你说纯洁的革命友谊同志关系能走得这样近,我看他们肯定有一腿。”
“那个狗男人,你不嫁他真是太好了。”
“红梅,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红英,你......当真这样想的?”李红英瞪大了眼睛:“好家伙,你总算清醒过来了,之前我说什么你都不信,还觉得我是在挑拨你们之间的感情。”
“哪有啊,我只是不想让你担心我。”这个挚友,上辈子在她成亲之后不久经她姑姑介绍嫁到了外省,最后好像过得也不如意,这辈子得拉她一把,姐妹儿都要远离不幸的婚姻:“红梅,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回头我让志远在部队给你找一个好的兵哥哥。”
“真的吗?”李红梅愣了一下还是接过了杜红英的话:“我最喜欢兵哥哥了,那你可得记得让高志远帮忙噢。”
“嗯,一定以及肯定。”
好姐妹俩正说着话,又来了客人添妆。
一对枕巾、两条洗脸帕、一个搪瓷洗脸、一个温水瓶、一节布......亲疏远近,从添妆就看得出来。
七十年代的添妆好有时代的特色,看着房间里堆放的这些小玩意儿,杜红英不知道明天陪嫁有几挑。
“快快快,新郎来迎亲了。”
门外有人喊。
男方迎亲,一群的帅小伙挑着小箩筐,里面有肉,米,面,酒,新衣服,还有一只大红冠子的大公鸡。
“红英,你的新郎好帅啊。”李红梅跑进来对她说:“啧,他和高思文虽然是双胞胎,真的是长得一点儿也不像,一个高一个矮,一个黑一个白,一个帅......”
嗯,错了,两个都帅。
不过,高思文的帅带着文静和儒雅,高志远的帅是狂野,甚至还有点痞的感觉。
上辈子,她就被高思文的羊皮诱惑了,至死都没有醒悟过来,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天。
真傻!
真的!
杜红英闭上眼深呼吸一口气,这辈子重新来过,欠她的一个不少的讨回来!

帅帅的高志远来迎亲了。
迎亲礼除了乡下常见的这些东西外,让亲戚朋友和村民诧异的是还有三转一响。
“我的天,收音机、蝴蝶牌缝纫机、永久自行车、上海牌手表,高家的彩礼这么强!”
“高家这么有钱啊!”
“看得出来高家对杜红英这个儿媳妇特别满意。”
三转一响,城里人结婚才有的待遇,杜红英都有。
“啧啧,看来高家娶媳妇是下了血本噢。”
村里的姑娘们简直羡慕坏了。
李红梅也为杜红英高兴。
彩礼越多说明对新娘子越满意。
杜红英看着牵着自行车穿着军装的男人对自己笑,突然间鼻子一酸眼眶发涩。
“给你做了四套衣服。”高志远小声说道:“应该能穿上,你要不要试一下?”
这又是额外增加的。
上辈子没有的,这辈子高志远都给她补上了。
杜红英心里五味俱杂,上辈子她是有多蠢啊,拒绝了换新郎。
这辈子换了,真香!
高家的彩礼出乎意料的多,让杜天全和陈冬梅有点紧张。
“我们给红英准备的四铺四盖是不是假了点?”
十里八乡嫁闺女都是双铺双盖,四铺四盖是要点家底的人才能做出来。
陈冬梅已经是勒紧裤腰带置办了这些嫁妆,还请木匠做一架四柱床、两张木凳子、一个洗脸盆架子,她原以为可以是这个村子里的头一份,可以给闺女长脸。
没想到,高家不声不响的准备了这么多彩礼,让她有点措不及防。
“没事,这些东西都给红英做陪嫁,送到高家去。”
杜天全说自己又不是卖闺女,万没有留下来的道理。
“爹,娘,缝纫机和手表我带走,自行车留在家里,给红兵骑,他上中学离家远正合适。收音机爹留下,方便听听新闻”
高志远探亲假结束就要回部队,自行车他也用不上。杜红英上辈子都没学会骑自行车,带到高家去最后会便宜了谁可想而知。
“那怎么行,说出去不好听。”
说杜家截留闺女的彩礼,杜全天丢不起这个人。
“要不然问高志远。”
高志远被老丈人喊进了屋,原以为是什么大事,结果问自行车。
“叔,给你们家就由着你们安排,怎么都行,我没意见。”
“你个臭小子,还喊叔啊。”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杜天全这个老丈人看高志远也有同感。
临时换了这个女婿,怎么看怎么顺眼。
反倒是高思文那个小心眼直接给拉进了黑名单,自己以前真是白心疼他了,连他去中心小学代课的事儿都是自己这个队长张罗的。
忘恩负义的东西!
“嘿嘿,脑子没转过弯。”高志远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爹,娘,这些东西你们说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或者听红英的,我都没意见。”
“带走吧,闲话不能让别人说。”陈冬梅看着高志远这个新女婿还是心有余悸的,临时换上的,也不知道和红英能不有过到一起去。
她可不想截留这些小东西影响了夫妻感情,更不想让闺女被公婆小看了去。
“行了,都带走。”杜天全大手一挥:“这事儿就这么定了,高志远,你以后得对我红英好一点。”
“叔......不是,爹,您放心,红英要是受了一点儿委屈我随便你捶。”
“那还差不多!”
有这句话,杜天全是真的放心了。
越发觉得,这个女婿换对了!
杜家的酒席是明天一早的,深更半夜了陈冬梅都没法休息。
一是要安排七大姑八大姨去邻居家借铺休息;二来厨房里厨子总是在找她要这样要那样的东西;第三个,她还要在闺女房里看着收拾明天的嫁妆。
亲戚朋友的添妆分门别类的放了两挑。
四铺四盖,枕头里要放小麦高小粱或大米。
看着娘在装白花花的大米,杜红英连忙阻止。
亲娘真是太实诚了!
八个枕头装满少说也得两百斤大米,一个人的全年工分换的口粮就没有了。
“娘,可以装高粱壳或二粮壳,不要全装米了。”
杜红英知道村上姑娘陪嫁的枕头里有装棉花的,有装高粱壳、二粮壳的,装米装小麦的人家都很少。
这是要娘家有足够的余粮才会装大米。
凭工分挣口粮的年代,谁都不比谁富一点。
“那不行,你嫁过去就得带着口粮去,要不然会被嫌弃。”陈冬梅道:“我们家就嫁你这一个闺女,娘也是没本事,要不然陪嫁也应该多一些。”
“娘,不要,你要装这么多米,我就不带枕头走。”
上辈子她带了这么多嫁妆去高家,公婆自然是高兴得很。
可是她无意中回娘家才发现家里只吃两顿,晚上还是稀饭。
为了给自己撑面子,爹娘是真的勒紧了全家的裤腰带。
“你个傻妮子噢,娘这是为你好。”
“娘,我知道您是为我好,我更不能不顾你们的死活,你给我装这么多米,家里还剩多少?”
“家里有。”
有什么有?
杜红英打开了放粮食的木柜子,里面总共不到两百斤谷子了。
“立了秋就打谷子了,不用担心的。”
“娘,打了谷子也要到过年才分粮,这点谷子能吃到过年吗?”想着上辈子自己都没管过这些,满心满眼要当高思文的新娘,娘说他是老师,陪嫁不能少了,要不然要被人小看。
一家子陪着小心最后却落了那样一个下场,越想心越疼。
“你放心好了,你爹会想办法的。”陈冬梅道:“你爹不仅是队长还是木匠,出门做几次工就能挣口粮。”
“不行,娘,我绝对不同意您装这么多大米。”
母女俩僵持不下,杜天全听到母女俩争执的原因后感慨不已:“红英懂事,她娘,要不然就给红英装四个枕头的大米,两个枕头的高粱两个枕头的小麦吧。”
用杂粮充抵一下,杜红英勉强接受这样的安排。
爹娘爱她,上下两辈子都一样。
这辈子,她一定要好好照顾爹娘,不让他们那么辛苦劳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