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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娇说:变态和我天生绝配岑宁崇羽免费完结版小说_免费小说在哪看病娇说:变态和我天生绝配(岑宁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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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娇说:变态和我天生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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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是家里的阿姨做的。

因为人多了起来,阿姨改变了菜谱。

岑宁喜欢吃辣的食物,林阮却不喜欢。

她喜清淡。

崇羽倒是不挑食,什么都能吃一点。

桌子上摆着五菜一汤,辣味和清淡对半,谁也不偏袒。

岑宁对于美食一向尊重。

阿姨今天做了一盘辣子鸡,干辣椒的香味老远就能闻到,熏得人直想打喷嚏。

岑宁很喜欢这股味道,洗完手坐下来后就看着辣子鸡,贪吃鬼一样,就差流口水了。

崇青山笑了笑,“宁宁,想吃什么自己夹。”

岑宁不好意思的垂下头,放在餐桌上的手都泛着害羞的粉。

崇羽拿着筷子,视线从他身上掠过,不明白他为什么可以随时随地开演。

他能察觉到岑宁不喜欢崇青山,但是不懂为什么他讨厌崇青山还能对着他微笑卖乖。

岑宁也许基因里有和他一样的犯罪因子,但还是有区别的。

就像他不喜欢一个人,只会让他滚远点。

从来不会卖乖勾引。

岑宁演够了就抬起头,可爱的粉固定在脸颊两边,久久不消。

也算是天赋异禀了。

崇羽夹了一块豆腐塞进嘴里。

心想:这人不去当演员可惜了。

林阮睡觉之前卸了妆,一觉过后脸色是好了点,不像之前那样苍白无色了。

只是嘴唇还有些泛白干涩。

像是许久没有喝过水一样,裂着口子。

她眼睛里的红血丝消除了一点,看着更柔软易折了。

她看着满桌的饭菜,可惜没什么胃口。

自从吃过“苹果”后,她就对这些加工烹饪过的菜没什么兴趣了。

但第一天到崇家,她也不能打了崇青山的脸。

毕竟这些菜都是她之前和崇青山说的,自己喜欢的菜。

神色恹恹地夹起一片水煮青菜,她机械性的塞进自己的嘴巴里。

食之无味的咀嚼着。

崇青山看她吃东西还发着呆的样子,放下了筷子,轻轻的问:“饭菜不合胃口吗阮阮?”

林阮猛的回过神,囫囵吞枣的把嚼烂的青菜吞进喉咙里,让它顺着食道进入胃里。

她的嘴唇被湿润,一片白也水光潋滟,没有带妆的脸小家碧玉,声音透着一丝疲惫:“没有,只是还有些困,饭菜很好吃,都是我爱吃的。”

话说完,那几道红血丝就像蜘蛛长长细细的腿一样,又爬上她的眼白,织网一般,不动了。

崇青山很担心她的身体,饭也不吃了,握着她冰凉失温的手道:“要不要给你请个家庭医生,帮忙调理一下身体?”

好好的午饭时间又变成了“秀恩爱”的场合,岑宁嘴里的辣子鸡瞬间没了味道,他搁下筷子,被辣红的唇微微肿着,看起来比外面的玫瑰更加娇艳。

辣子鸡着实辣了些,岑宁原本清脆的声音都被辣哑了点,羽毛似的落在空气里,“妈妈,不舒服一定要说出来啊,不然崇叔叔会担心的。”

林阮原本打算拒绝请医生的话瞬间卡在嘴里,她额头起了些薄汗,嘴上的裂口撕开,血珠从干涸的大地钻出,漂亮的像红宝石。

“青山,麻烦你了,都怪我的身体,让你也不能好好吃饭。”

她舔去嘴唇上的血珠,饥渴难耐一样的吞咽下。

女人的瞳眸也是浅色,只是她的浅色不怎么纯粹,边缘有一些黑。

她紧握着筷子,很是不安,似乎还没适应自己已经是这个家的女主人的身份。

崇青山看她紧张的样子,连忙搂住她安抚:“没关系,我已经算是你名义上的丈夫,你的身体我自然要多多关注。”他摸了摸林阮的长发,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想到了岑宁的发丝触感。

明明长发和短发触感不一样。

奇怪。

“吃不下的话就不吃了,我一会儿让阿姨煮点鸡汤或者米粥送给你。”崇青山快速甩掉岑宁的影子,爱怜的顺着林阮的长发抚摸着:“我先带你上去休息。”

林阮看见了他眸子里那一瞬间的恍惚,就立马心知肚明。

可恨的男人,总是会透过苍老的皮囊去爱新鲜美貌的皮囊。

他们不会细思皮囊里的灵魂。

只知道贪恋那层皮。

崇青山隔着她,想的是她的儿子。

那个八岁就杀了人的疯子。

那个逼着自己吞下恶果的疯子。

那个此时此刻坐在餐桌上,用虚假语气威胁自己的疯子。

他分明就坐在这里,崇青山却要靠着自己才能忽然想起他。

真贱。

被抱起的女人缩在男人胸膛上,耳朵里都是平稳有力的心跳声,她贪婪的舔了舔嘴巴,把干裂的嘴巴舔的四分五裂,满是鲜血才罢休。

好像要……

好像要……

心跳和血肉。

一定很……

很美味……

男人带着女人走了。

岑宁也没了对美食的兴趣。

他用筷子敲碗,喉咙溢出诡异的音调。

不成调子的曲子和碗口敲出的声音混合,带着奇异的好听。

崇羽咽下一口米饭,喝了一口温水。

他的碗里已经空了,干干净净的没有一粒剩米。

岑宁还在忘我的哼唱,崇羽没有管他,只当他是天桥下卖艺的乞丐。

乞丐疯了也正常。

乞丐岑宁哼完一首歌,然后乖巧的把米饭全都吃完了。

吃完饭后他没有回房间,而是出门走向了花园。

有个管理花园的园丁在帮玫瑰花浇水,玫瑰花长得很好,每一片花瓣都沾着水,在阳光下熠熠发光。

岑宁趁着园丁不注意摘下了一朵藏在了背后。

玫瑰花的根茎上长满了尖刺,尖刺刺进肉里,鲜血藏在背后,全都像营养液一样被玫瑰花汲取。

玫瑰花上的水珠被岑宁的动作抖落了,吸取了血液的花朵似乎更加红了些。

园丁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知道先生过几天要娶一个新的女主人。

女主人今天来了,还带了个和少爷差不多大的孩子。

男生。

那不就是……

张伯看着站在自己后面的少年,吓了一跳:“是岑宁少爷吗?”

他的眼睛有些看不清楚了,浑浊的眼珠转动两下,疑惑的开口。

少年长相可爱,笑的时候还有两颗小梨涡,甜的让人受不了。

是让人一看就喜欢的长相。

岑宁背着手,轻轻歪着头:“你认识我呀。”

他没有否认少爷的身份。

张伯把水壶放下,用挂在自己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汗:“崇先生和我们说过,今天您和夫人要过来。”

张伯人虽然老了,但脑子转得快,他改口改的很溜,几乎全是顺嘴的事。

岑宁嘴巴张成“O”形,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妈妈和崇叔叔还没有结婚,现在这么叫是不是太早了些。”

张伯摆了摆手:“迟早的事,早点改口您还能习惯。”

岑宁用没有受伤的手挠了挠自己的脸,然后微微鞠了个躬:“伯伯您先忙,以后不用叫我少爷,叫我岑宁就好啦!”

少年鸟似的飞走了,张伯看着他的背影,有些白内障的眼睛刺疼了一下。

他用手揉了一下眼,然后就看到了地上鲜红的几滴液体,血一样。

张伯懵圈的蹲下去,用手捻了一下,发现的确是血。

他伸出手,没有发现伤口,身上也没有疼痛。

血液很快就渗透进了泥土里,和泥土混为一体,成为玫瑰的新养料。

张伯的指腹上也只剩干掉的泥土,刚刚的血迹似乎只是一场梦。

可能是玫瑰花的汁液?

张伯把手放在裤子上摸了摸,没怎么在意了。

他继续着自己的浇水任务,忘记了岑宁也忘记了血液。

工作就是会让人如此忘我啊。

他吹着口哨,把彩虹和水一起撒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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